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9号,已公开发文)安排,我省现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遴选推荐10个2021年度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并对2010-2017年我省被全国推介的14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进行监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荐申报
(一)申报条件
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在发展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特色优势明显。自然环境优美,生态资源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产业特色突出,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乡村休闲旅游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乡村休闲旅游业联农带农作用突出。
二是服务设施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学等休闲旅游要素聚集,观光、餐饮、住宿、体验、康养、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功能齐全。结合自然生态文化特色资源,合理利用闲置农房村舍等发展乡村特色民居、精品民宿。村容村貌整洁,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三是乡风民俗良好。制定了村规民约,农耕文明、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发展,民风淳朴,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热情好客、诚实守信。近3年无群体性上访、恶性治安案件以及集体资产债务纠纷等情况发生,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品牌效应明显。已获得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美丽乡村等荣誉,村域内具有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优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带动作用强。已成为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的培训实训基地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二)推介程序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遴选推荐,推介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是村级申请。申请村所在镇对照具体推荐条件,在自评基础上,指导村填写《2021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是市县审核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本县申请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审核并出函推荐1个候选对象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是省级遴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确定10个单位,推荐农业农村部审核推介。
二、2010—2017年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运行监测
(一)监测对象
2010-2017年我省报农业农村部推介的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今后统称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共14个(附件2)。
(二)监测要求
按照“村级自愿、县级核准、省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监测工作,依照今年申报条件监测调度。行政村:符合申报条件的继续保留资格;涉及撤村并镇等行政区划调整,出现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滞后、品牌效应下滑和联农带农作用不突出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再保留“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自然村:地市级农业农村局对其所属行政村休闲农业发展情况,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监测评估,符合监测条件的行政村可代替原有自然村成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三)监测程序
由村所在镇指导纳入监测范围的村,按照推荐条件进行自评,希望继续保留称号的需填写《2021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监测表》(附件3),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其余参照2021年度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荐申报程序组织。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监测。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将作为申报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的前置条件,各市、县农业农村部局要严格标准组织申报,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报,对申报和监测材料真实性以及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性进行复核。要按照农业农村部通知运行监测要求,加强对已认定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的调度,落实监测任务。我厅将采取抽查方式对申报、监测对象进行现地核实。
(二)及时填报提交材料。申报及监测材料通过纸质+线上分别报送。纸质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申报监测文件(推荐意见和监测评估意见)、申报表和监测表等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线上填报:14个监测对象相关资料同步进行线上提交;2021年度新申报单位,省将在确认推荐对象后通知相关单位完成线上提交工作,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符。线上填报方式省将分别通知。
附件:1.2021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请表
2.全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2010—2017年)
3.2021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监测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练建军,联系电话:020-37288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