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商务部通知并开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49号)要求,2022年度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已开始,请按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地址及联系电话: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
三、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申报附表电子版一份。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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