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教研科〔2020〕30号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珠海城职院,各直属学校,市教研中心各部门: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在教育科研的决策咨询与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广大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经研究,我市将开展珠海市教育科研“十四五”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珠海市教育科研“十四五”规划课题第一批(2021年度)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我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及中、高等职业教育阶段从事教学、研究、管理的人员,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可以自愿申报1项课题。
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承担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尚未结题者;
2.“十二五”、“十三五”立项课题被撤项者;
3.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课题研究,有两项未结题者,不能再以课题组成员申报;
4.学校(单位)有3项以上(含3项)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研课题超期未结题,且未经课题立项机构同意延缓结题者,本年度该学校(单位)成员不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课题。
二、选题范围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课题指南(见附件1),结合所在学校(单位)和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与研究实际,在课题指南的栏目下,选取相应研究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申报者下载、填写并打印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A表和B表分开装订,经所在单位和区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同意申报后,连同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3)一起加盖公章(A表封面和单位审核处盖章,B表不需盖章),以区、市直属学校为单位送市教研中心教科室(市教研中心四楼410室)。同时,请各单位将申报信息一览表及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hjkslwj@163.com(每个单位将A表和B表单独汇总打包,标注单位名称,与汇总表一起提交),邮件标题为:单位+2021年度市规划课题。纸质、电子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请•评审书”用A4纸双面打印,A表和B表分开打印,单独装订,一式1份,必须加盖公章。
2.因实行匿名评审,B表的“课题论证”栏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如必须提及可以***表示,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B表中“完成项目的可行性”栏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若出现作者及成员相关信息,则取消参评资格。
4.《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3)按课题类别排序,纸质材料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信息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5.各单位须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尤其是前述四种情形)的,不得申报。各区属单位材料由各区统一报送,市直属学校由学校统一报送。
四、课题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5日截止。
五、课题评审与立项
各区、各直属学校要安排专人根据本通知第一条申报条件的要求和第三条中“申请•评审书”材料的要求,严格审核后上报。市教育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市教研中心主任办公会审核,再报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名单。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121730。
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