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76号),拟启动2021年第一批博士和博士后经费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经我市申报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市属各单位(不含在珠高校)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个人,对照《珠海市2021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请操作指南》,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二、截止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申请,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结束。

  三、申请方式: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按要求提交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

  附件:珠海市2021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报指南

 

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4月14日

附件:珠海市2021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