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事项)实施细则》的要求,商务局制订了2020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事项)申报指南,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时间及流程

申报单位于2020年9月5日前递交正式装订纸质材料至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时登陆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平台(http://202.105.183.150 )进行网上申报(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

二、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申报企业按以下材料顺序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5份,编制封面(附件1)、目录后胶装成册(不接受非纸质封面或其他装订方式),加盖公章报注册所在地的区级商务部门审核汇总。

(1)《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事项)申请表》(见附件2,原件);

(2)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事项)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原件);

(3)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具体项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申请资助项目的不同,企业需提供相应材料,详见附件。

附件: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事项)申报指南(2020年)

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发展局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肖楠亚;联系方式:881788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