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实验学校心理咨询室标准配套设施及新开班级文化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X20111HW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实验学校心理咨询室标准配套设施及新开班级文化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心理咨询室标准配套设施及新开班级文化设施一批,具体内容见招标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供应商须对所有招标采购内容投标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6)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将报名所需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gdgx2019@163.com邮箱并致电张小姐:0756-8508687,我司确认收到资料且符合的,我司将发送报名账号(或微信账号)和报名表。贵司填好报名表后,连同报名费用转账凭条(或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gdgx2019@163.com邮箱,贵司在转账时须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我司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报名成功。
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文园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44050164913500000524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实验学校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南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茵
电 话:13726222119
发布人: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实验学校
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