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九条政策措施》(珠保〔2020〕9号)中第八条“加大企业金融扶持”的内容,根据《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大企业金融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珠保〔2020〕3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现组织园区企业申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企业对照《实施细则》第二条“申报条件”的具体规定,按照《实施细则》第五条“申报材料”提交以下材料:
(一)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人行征信报告;
(三)贷款合同、放款凭证、利息凭证、银行出具的按时还款证明;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依顺序排列,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原件备查。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8月7日。
申报企业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交至保税区管委会1402办公室。逾期未向区财政局完整递交申报材料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关材料的企业,将视同自动放弃申报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大企业金融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2.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申请表
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刘春桃;联系电话:86865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