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商务厅《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粤商务贸函〔2020〕180号)(见附件1,以下称《指南》)(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
一、申报程序。符合2020年度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条件的企业(单位)即日起至7月20 日前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上申报(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 ),再下载打印《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和《企业注册登记表》连同其它纸质资料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二、申报材料要求。需送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的纸质申报材料请于7月23日前送交至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并请提供原件核对。申报材料不能粘贴、夹页、订补。品牌培育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需提交6份,其他项目需提交2份。所报资料企业应留底备查。(联系人: 彭耀静,2682781;李艳嫦,联系电话:2210205)
附件:1.《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粤商务贸函〔2020〕180号)
2.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专项融资贴息项目申请表
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发展局
2020年7月3日
(联系人: 肖楠亚;联系方式:881788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