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珠海市促进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若干措施》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工作,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现面向全市征集符合条件并有愿意参与我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的企业名单,以供我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服务采购单位参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珠海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金融资信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信誉良好;
(二)企业已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进行再生资源企业备案注册并填报年度经营情况(平台网址为:http://zszy.syggs.mofcom.gov.cn/lsltfw/zsRegister,本年度新成立企业无需填报年度经营情况);
(三)企业可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可回收物收运车辆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关于规范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标识的通知》(珠分类办[2020]5号)统一标识,并安排回收人员统一着装上门回收;
(四)企业需承诺依法依规回收低价值可回收物,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符合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五)具有一定回收处理规模(单一品种可回收物年回收量达2000吨以上,多项品种可回收物年回收处理5000吨以上);作业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合法的使用手续,使用期限不低于项目服务期限;拥有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能力,可实时提供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预约、运输、处理等大数据系统服务。
备注:第(一)至(四)项为必要条件,第(五)项为非必要条件。
二、报名方式
填写《珠海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企业登记表》(详见附件1,回收品类参考附件2),并附企业简介、服务方案、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发送至珠海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邮箱24034073@qq.com,联系电话:0756-2236638 。
三、报名需知
公司名称、经营地址、回收品类、服务区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将会对外公布,请知悉同意,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至2022年3月25日截止。
附件:1.珠海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企业登记表
2.低价值可回收物目录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