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卫〔2011〕235号)的有关规定, 2020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项目举办时间为2020年1月-6月),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产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
(二)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四)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五)项目举办时IC卡实时登记学分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申报人数的120%;
(六)学分数据必须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到“科教管理平台”。
二、申报程序
(一)2020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按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及市一级学术团体进行申报,每个项目只能归口一处申报。已经申报2020年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及市一级学术团体对项目进行初步审定。
(二)2020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公布,(网上申报网址:http://zhscme.wsglw.net/admin/login.aspx),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至12月8日。在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按照要求填写并报送《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和《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需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局科教宣传科。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完全一致,如两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内容为准。申报工作截止后,只在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或者只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未在网上申报的均视为无效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202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于2020年1月底予以公布,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不收费;
(三)未纳入2020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将不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联系人:甘顺妹;联系电话:2128176,邮箱:zh2128352@163.com。
附件: 2020年上半年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