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功能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卫〔2011〕235号)的有关规定, 2020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项目举办时间为20201月-6月),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产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

  (二)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四)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

  (五)项目举办时IC卡实时登记学分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申报人数的120%;

  (六)学分数据必须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到“科教管理平台”。

  二、申报程序

  (一)2020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按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及市一级学术团体进行申报,每个项目只能归口一处申报已经申报2020年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及市一级学术团体对项目进行初步审定。

  (二)2020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公布,(网上申报网址:http://zhscme.wsglw.net/admin/login.aspx),申报时间为2019118日至128日。在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按照要求填写并报送《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和《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需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局科教宣传科。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完全一致,如两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内容为准。申报工作截止后,只在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或者只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未在网上申报的均视为无效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202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于20201月底予以公布,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不收费

  (三)未纳入2020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将不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联系人:甘顺妹;联系电话:2128176,邮箱:zh2128352@163.com

  附件: 2020年上半年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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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上半年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