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珠海市2022年水稻机械化烘干项目建设的通知》,为支持我市水稻机械化烘干建设,现印发《2022年珠海市水稻机械化烘干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给你们,请按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7日
2022年珠海市水稻机械化烘干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要求
本措施扶持对象为珠海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或粮食加工(储运)企业等。
二、申报项目要求、支持范围
(一)项目采购使用的烘干设施须为节能环保型。其它采用油、气或生物质燃料的烘干机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珠海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水稻机械化烘干建设项目(包含新建和续(扩)建项目)。
三、支持方式及相关说明
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直接补贴到扶持对象。
(一)项目建设的烘干机及配套机械设备、机库(按补贴200元/平方米计算)纳入补贴范围。项目扶持资金总额为50万元,由符合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项目投资补贴总额权重分配扶持资金。
(二)所报建设项目包括烘干机及配套机械设备、基础设施(配套电力设施归入基础设施)的,补贴总额≤所报烘干机以及配套机械设备投资额×90%+机库面积×200元/平方米,同时最终扶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的60%。
所报建设项目仅含烘干机及配套机械设备的,补贴总额≤所报烘干机以及配套机械设备投资额×90%。
(三)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农机具若符合申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在计算补贴总额时扣除该部分的补贴额度,建设单位可另行申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
(四)为避免重复补贴,申报本次补贴的建设项目不能为已申报或正在申报其他财政扶持项目,获得补贴后的所报建设项目不得用于重复申报其他财政扶持项目,申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除外。
(五)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骗取财政资助行为的经营主体,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的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已取得的资助资金一律予以收回,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申报项目方式及流程
(一)在线填报。各申报单位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选择“2022年珠海市水稻机械化烘干建设项目”,在线填报《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18:00,逾期将不受理。
已注册系统用户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的单位应先参照《珠海惠企利民平台-企业个人使用手册》(附件2)注册后再进行申报。
(二)主管部门审查。市农业农村局对各申报单位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材料提交。各申报单位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随时通过申报系统关注所申报项目的审核进度,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未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不进入评审程序。通过审核的项目,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平台打印生成《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并按照要求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申报材料清单(按顺序打印装订)
(一)2022年珠海市水稻机械化烘干建设项目申报书(在申报系统提示“可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导出)。
(二)项目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
(六)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财务报告。
(七)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2.珠海惠企利民平台-企业个人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