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2827号)精神和省人社厅要求,现就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是推动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举措,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工程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围绕产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积极推荐申报和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推荐申报名额

根据我市可上报名额情况,在各单位推荐建设项目中择优上报申请单位推荐申报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者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项目推荐原则

单位认真做好项目遴选,确保申报项目的引领性、示范性和代表性一是要符合产业发展需要。推荐申报项目所涉职业(工种)应体现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二是要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战略部署要求。推荐申报项目所涉职业(工种)应体现当地特色发展需要,符合当地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特别是能有效促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工匠”等工程项目的实施。三是要注重体现企业主体作用。推荐申报项目要从注重促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机制建设、建立和推行首席技师制度建设、注重职工技能培训制度建设等的企业中优先选择,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和承担责任。

    四、材料申报要求

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填报、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条件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和配套资金证明文件以及相关佐证资料等(一式4份)。各单位61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我局将按要求择优推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联系人:谭煜敏

联系电话:0756-2128875

    箱:rsjtym@zhuhai.gov.cn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2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1号)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4.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5.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