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1〕3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珠海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方向

  方向一: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标杆(以下简称工业互联网标杆)。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含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专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应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实现企业设备数据、系统数据、供应链数据等一类以上数据要素“上云上平台”并在云端或平台集成、分析、应用。

  方向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5G标杆)。支持制造业企业结合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充分利用5G网络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等特性,面向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智能运维、工业视频监控等典型生产制造场景,运用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适用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产品、应用并开展实践。

  方向三: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示范标杆(以下简称产业链标杆)。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以产业链在线高效协同为目标,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制定适合行业特征的供应链在线协同整体方案,带动5家以上省内核心供应链制造企业(可跨区域)在生产制造环节实施统一标准的数字化改造,推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与其核心供应商实现订单、库存、计划、生产、交付、品质、物流等关键环节数据互联互通与协同,进一步提高上下游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可靠性。

  二、申报主体要求

  相关项目由制造业企业单独申报;其中申报产业链标杆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原则上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超 50亿(含)。具体要求如下:

  1、在珠海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且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基础。

  2、项目申报单位及为项目提供服务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近 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3、申报单位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 5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项目申报单位不存在省、市级工信部门经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情况(已延期项目按延期时间计算)。

  三、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实施地必须在珠海市内。

  2、项目已完成且已取得良好的降本提质增效成果,项目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打破各类信息孤岛,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模式,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

  3、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18年3月20日(含),并在2021年6月22日前(含)完工,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以发票时间为准)。项目投入费用(不含税,仅限于与项目相关的设备、材料、产品、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调试安装费用等,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咨询、设计、检测、评价等合理支出)不低于 500 万元。其中,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信息化投入(含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联网设备及其他信息化设备、调试安装费用等)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60%。

  4、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项目遴选参考指标、项目申报书及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3。

  四、扶持要求

  1、项目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费用的30%进行奖补。原则上5G标杆和产业链标杆支持上限每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工业互联网标杆支持上限每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主体每年只能申报一个方向的项目。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入库项目申请情况等因素确定。

  2、项目应提供完整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项目完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项目投入应与专题支持内容相对应,不得夸大投入额度。

  3、项目应有不少于3项可量化、可考核的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无可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的项目不予以扶持。

  五、申报工作流程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我局将按程序组织评审后将项目入库。

  项目申报须通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7月1日开始,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在7月26日前将项目入库储备推荐汇总表、推荐清单(附件9)及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7月1日-7月21日)

  (1)注册:企业进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 http://210.76.80.141)按要求注册并完善本单位信息。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申报系统于2021年7月1日上午10:00开放申报,登录后,找到“2022年珠海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点击进入申报,即可填报项目内容。

  (3)线上提交:企业可合理安排时间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系统受理,进入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若项目材料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企业须在7月19日17:00前完成修改提交的线上流程,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4)纸质材料提交:企业按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后,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申报材料(含申报书、佐证材料,需做目录)打印一式两份、盖章,请于7月21日18:00前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作流程(7月21日-7月26日)

  收集纸质材料: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到纸质材料进行线下审核,核实申报企业2018年3月至今的财政资金资助情况,并出具推荐意见,于7月26日18:00之前将辖区的纸质申报材料(含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入库储备推荐清单以及推荐汇总表)EMS寄达我局,电子申报材料按照“所属区-序号-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命名,入库储备推荐清单、推荐汇总表备注“所属区”(可编辑版本、电子扫描件),各区汇总压缩发送至gxjxxhk@zhuhai.gov.cn,抄送zhlhrh@163.com。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报送要求见附件2。

  六、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联系电话:孙伟0756-3391860、张衡0756-3391060电子邮箱:gxjxxhk@zhuhai.gov.cn、zhlhrh@163.com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310室

申报咨询微信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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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2年珠海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遴选参考指标

            2.2022年珠海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3.2022年珠海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申报书

            4.项目完工情况说明及绩效佐证材料

            5.审计报告模板、已支出资金明细表

            6.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

            7.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8.各区联络员信息表

            9.2022年珠海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推荐清单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梁晓琪,联系电话:0756-2213129)

 

 

附件:

 

1.附件1 2022年珠海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遴选参考指标.doc

2.附件2 2022年珠海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申报指南.doc

3.附件3 2022年珠海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4.附件4 项目完工情况说明及绩效佐证材料.doc

5.附件5-1 审计报告模板.doc

6.附件5-2 已支出资金明细表.xlsx

7.附件6 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doc

8.附件7 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doc

9.附件8 各区联络员信息表.doc

10.附件9 2022年珠海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推荐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