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实行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2019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资金申请表(场地补贴资金)》(见附件1);
二、具体申报专项及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除按本通知第一条要求提交基本申报资料外,根据以下各申报专项要求分别提交申报资料。
(一)租房补贴
1、申报条件
(1)2019年度在我区新注册设立,或由区外新迁入的生物医药企业;
(2)2019年度实缴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含)或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未做减资;
(3)在我区租赁研发、生产、办公用房且自用。
2、申报资料
(1)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2)租赁合同和企业缴纳租金相关证明材料。
(二)购房补贴
1、申报条件
(1)2019年度实缴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含)或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未做减资;
(2)在我区首次购置研发、生产、办公用房且自用。
2、申报资料
(1)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2)购置合同和购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请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申报资料的原件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公司名称+2019年度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场地补贴资金申报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相关佐证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验原件)报送至南方软件园A1楼1113室。请申报企业注意申报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该企业3年内申报本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联系人:黄缨晴,联系电话:3629558,电子邮箱:122340599@qq.com。
附件:1.2019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资金申请表(场地补贴资金)
2. 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