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珠高科〔2019〕9号),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公共平台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
一、基本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从事生物制品、医疗器械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实行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019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资金申请表(公共平台奖励资金)》(见附件1);
二、具体申报专项及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除按本通知第一条要求提交基本申报资料外,根据以下各申报专项要求分别提交申报资料。
(一)鼓励设立临床前及临床研究机构
1、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2019年首次通过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GLP)、药物(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GCP)、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并根据认证情况对外提供相应公共服务。
2、申报资料
(1)获得认证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二)鼓励公共平台对外提供服务
1、申报条件
我区GLP、GCP、CRO、CDMO等研发生产服务机构,以及我区认定的生物医药产业公共平台,2019年度为区内外非关联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服务。
2、申报资料
(1)提供服务情况统计表(按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已实现服务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统计);
(2)服务合同、发票(按开票时间顺序统计发票名称、开票单位、发票内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银行付款单据等。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申报资料的原件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单位名称+2019年度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公共平台奖励资金申报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相关佐证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验原件)报送至南方软件园A1楼1113室。请申报企业注意申报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该企业3年内申报本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联系人:黄缨晴,联系电话:3629558,电子邮箱:122340599@qq.com。
附件:1.2019年度珠海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资金申请表(公共平台奖励资金)
2. 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