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导,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市民游客旅游文明素质提升,现决定评定一批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
在推动文明旅游、引导旅游者和组织培训旅游从业人员文明行为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均可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发布公告”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单位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及其评定细则(附件1)进行自检,递交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附件2)以及营业执照、荣誉证书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据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
(四)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评定标准的申报单位,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公告。
三、评分标准
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650分达标,其中:基本项目总分不低于585分;每项基本项目的得分率不低于60%。
四、其他
相关申报资料请于2021年9月15日前统一交到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docx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