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高新区财政资金的增信和放大作用,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并重视信用积累,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适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扶持创新创业“成长之翼”助贷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高〔2017〕75号)(附件1)有关要求,现就开展珠海高新区“成长之翼”助贷平台企业评估费补贴申报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扶持创新创业“成长之翼”助贷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高〔2017〕75号)的高新区主园区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通过“珠海高新区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及信用状况综合评估平台”的评估,且评级结果为A级及以上等级。
(二)申请评估费补贴的企业必须已向创新与信用评估平台的运营方缴纳评估费,且缴纳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含),已补贴过的企业不能重复申请。
三、申报时间
2020年9月30日至10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补贴标准
对最终纳入“成长之翼”助贷平台,且授信额度等于或超过100万元的贷款的企业,高新区给予100%的评估费补贴。
五、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两部分。
(一)纸质材料
1、珠海高新区“成长之翼”助贷平台评估费补贴申请表(企业)(附件2);
2、获得授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借款合同等);
3、评估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4、企业评估前最近一个季度末财务报表复印件;
5、企业收款信息,包括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等信息。
(其中第1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第2-5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电子文件
企业需将word格式的《申请表》和其他纸质材料的扫描件,打包成一个文件压缩包,以“XX公司评估费补贴申请材料”命名,并发送至电子邮箱:czzybt@163.com。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并承担责任,不得弄虚作假。
(二)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地址:珠海高新区大洲科技园A区508室),逾期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三)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并在资料完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
联系人: 范小姐,联系电话:3629990
佘先生,联系电话:3616056
附件:
1.《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扶持创新创业“成长之翼”助贷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高〔2017〕75号)
2.《珠海高新区“成长之翼”助贷平台评估费补贴申请表(企业)》
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