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2022年春节后我区企业留工稳产,根据《珠海市斗门区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支持企业抗疫情留工稳产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斗府〔2022〕4 号),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斗门区支持企业员工留珠过年补贴
(一)补贴对象
斗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含纳统大个体)的非珠海户籍员工。
(二)补贴条件
2022年1月和2月在本企业正常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且在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留珠过年。
(三)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含市级200元暖心劵)。其中,市级200元暖心券不按本指南申请,由个人根据我市《关于向非珠海户籍务工人员发放春节暖心券的实施方案》的规定申领,具体请关注“珠海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剩余的800元按本申报指南由企业统一为留珠过年的非珠海户籍员工申请,并由企业统一将补贴发给员工个人。
(四)申报材料
1.斗门区支持企业员工留珠过年补贴申请表;
2.企业申报承诺书;
3.企业员工花名册;
4.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导出2022年1月份和2月份具有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电子印章的《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1.先拨后查方式。企业可按先拨付后查验的方式申请发放资金。企业于2022年1月27日前将上述1-2项申报材料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受理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先行拨付申请资金的80%至企业账户,由企业统一将补贴发放给员工个人。剩余资金由企业于2022年3月15日至31日期间补充上述3-4项申报材料,经核验公示无异议后划拨。
2.其它申请方式。企业于2022年3月15日至31日期间将上述1-4项申报材料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由企业统一将补贴发放给员工个人。
(六)留存备查材料
为加强资金审核监管,各企业应将补贴发放情况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并留存好以下资料备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账户支付给员工留珠过年补贴资金的银行流水、企业留珠过年员工名单、社保缴费明细、企业内部公示相关补贴员工花名册的现场照片等,上述资料企业至少保留3年。
二、斗门区支持企业员工节后返岗补贴
(一)补贴对象
斗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含纳统大个体)的非珠海户籍员工。
(二)补贴条件
2022年1月和2月在本企业正常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春节期间在市外过年并于2022年2月7日至2月28日按时返岗。
(三)补贴标准
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补贴。本项补贴与斗门区支持企业员工留珠过年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四)申报材料
1.斗门区支持企业员工节后返岗补贴申请表;
2.企业申报承诺书;
3.企业员工花名册;
4.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导出2022年1月份和2月份具有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电子印章的《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1.先拨后查方式。企业可按先拨付后查验的方式申请发放资金。企业于2022年1月27日前将上述1-2项申报材料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受理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先行拨付申请资金的80%至企业账户,由企业统一将补贴发放给员工个人。剩余资金由企业于2022年3月15日至31日期间补充上述3-4项申报材料,经核验公示无异议后划拨。
2.其它申请方式。企业于2022年3月15日至31日期间将上述1-4项申报材料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由企业统一将补贴发放给员工个人。
(六)留存备查材料
为加强资金审核监管,各企业应将补贴发放情况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并留存好以下资料备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账户支付给员工节后返岗补贴资金的银行流水、企业节后返岗员工名单、社保缴费明细、企业内部公示相关补贴员工花名册的现场照片等,上述资料企业至少保留3年。
三、斗门区支持企业员工节后新入职补贴
(一)补贴对象
斗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含纳统大个体)新入职的非珠海户籍员工。
(二)补贴条件
在2022年2月7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不含补缴)。
(三)补贴标准
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四)申报材料
1.斗门区支持企业员工节后新入职补贴申请表;
2.企业申报承诺书;
3.企业员工花名册;
4.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导出2022年2月至4月份具有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电子印章的《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
企业于2022年5月15日至31日期间将上述申报材料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由企业统一将补贴发放给员工个人。
(六)留存备查材料
为加强资金审核监管,各企业应将补贴发放情况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并留存好以下资料备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账户支付给员工节后新入职补贴资金的银行流水、企业节后新入职员工名单、社保缴费明细、企业内部公示相关补贴员工花名册的现场照片等,上述资料企业至少保留3年。
四、其他
1.留珠过年补贴、节后返岗补贴和节后新入职补贴不能叠加享受,且每人只能享受一项补贴。
2.上述拨付至企业的资金应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专门用于给企业员工发放上述补贴,不得挪作他用。
3.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不在本政策奖补范围内。企业享受本政策的扶持措施不影响对区级其他政策的享受。
4.享受本政策奖补的企业和个人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补贴对象和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防疫措施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从核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我区各项产业政策补贴,并责令退回本政策已拨付的奖补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企业应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对补贴资金发放的检查。
5.申请企业逾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申领资金,视为自动放弃。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补贴支付失败的,由经办窗口通知企业限期3个月内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可由经办机构终止支付。
6.经办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申请企业应按要求补充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在本申报指南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与本政策有冲突和重复,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申报指南所涉及的斗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含纳统大个体)名单,由区科工信局负责解释,其余事项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受理窗口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劳务市场3号窗口
电话:0756-2782447
地址:斗门区中兴南路477号一楼人才劳务市场3号窗口
六、政策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电话:0756-2782514、2782516
区科工信局,电话:0756-278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