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科技对社会发展领域的引领与支撑作用,根据《珠海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珠府[2020]1号)、《珠海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珠府办函[2020]1号),按照《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珠科创[2019]107号)要求,启动2020年度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区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和本部门所涉领域的项目组织发动和审核工作。

       一、支持方向

       1.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支持资源与环保领域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控、大气污染防控、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等技术的推广应用。

       2.社会事业与社会安全:支持社会事业和社会安全领域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新信息技术在数字政府中的应用研究,科技拥军、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安全等核心技术应用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质量安全能力提升及先进质量技术方法的应用推广、社会治理标准化研究应用与推广。

       3.农业农村:支持种植养殖技术应用研究、农产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农业生物技术、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现代种养与繁育关键技术、农产品与食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优势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动植物病害防控技术应用、信息化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支持乡村振兴相关的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以及科技扶贫(对口合作,科技援藏,科技援疆)项目等。

       4.其它社会发展领域相关的科技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珠海市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高级职称,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2.项目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能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技术、产品和装备,有效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

       3.以企业牵头申报的,优先支持有本市社会发展领域的推广应用单位合作参与的项目。

       4.项目实施周期两年。

       三、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项目的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等情况确定最终支持额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50万元。

    四、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在申请项目资助资金时,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自有配套资金,申请的资助金额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高于50%。根据每个申报项目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等情况确定最终支持额度。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强制项目配套资金,但预算应尽量合理,并不超过本通知规定的资金资助上限。

       2.项目申报的财政资助资金额不能全部资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申请资助资金额与市科技创新局实际可能提供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请单位增加自筹资金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五、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项目。

       2.承担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到期未结题或未按要求执行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检查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请本次项目,相关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六、申报受理流程

       (一)申报单位在线填报

       申报单位请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ywgl.zhcz.gov.cn),选择“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在线填报《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并按系统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提交市科技创新局。

       已注册系统用户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的单位应先注册,获得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再为单位开设申报人账号,并使用申报人账号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

       (二)主管部门受理

       申报单位在线提交前,应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传作为附件材料。市科技创新局对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进行审核。

       (三)材料提交

       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中打印生成的《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受理审核时间

       申报单位在线申报自2020年2月19日开始,至2020年3月20日截止,逾期不能提交。建议申报单位不要过于靠近截止时间提交申报书及有关附件,以免造成无法提交的情况。

       市科技创新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申报单位在完成提交后,请随时通过申报系统关注所申报项目的“工作进度”栏,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核结果。

       (五)受理地点

       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5楼519室。

       联系人:肖茜虹,2139396,13923378336;马倩婷,2538006,13168688551。

       邮箱:zhskcjcgk@zhuhai.gov.cn

 

       附件: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