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各相关金融企业:
根据《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14号)规定,经认定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类企业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规范运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办法奖励标准比例的100%发放人才奖励。为规范上述企业的认定工作,我中心制定了《横琴新区2020年度特殊人才奖励金融类企业认定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各相关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横琴新区2020年度特殊人才奖励金融类企业认定申报指南.docx
横琴新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