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我市“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21〕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认定名额

  2021年全市计划择优认定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7家。

  二、认定范围

  在我市以家政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具备开展家政服务业务所需的经营场所,在岗家政服务人员达到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素质,规模较大、内部管理机制健全、服务规范,具有示范引领和品牌带动作用的企业。

  三、认定条件

  (一)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认定条件参照《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二)家政服务合同“网签”数量10条以上,家政服务人员持有“上门服务证”(绿码)5人以上。

  四、认定程序

  (一)申报

  有意向申报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的家政企业应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登录珠海“南粤家政”信用管理平台(网址: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选择“法人服务-南粤家政”板块,按要求注册并完整、准确录入家政企业及家政服务人员相关信息,并于10月31日前向注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参照《认定管理办法》)。

  (二)初审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家政服务人员及企业信用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在珠海“南粤家政”信用管理平台录入信息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11月10日前加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三)认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择优确定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拟认定名单在市人社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文公布。

  五、奖补措施

  对被认定为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

 

 

  附件:1.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