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项目申报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效期内,不含深圳),重点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并惠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聚焦以下 10 个方向:政策服务、创新和技术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融资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培训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其他服务(见附件)。支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包括服务场地费、物料费、专家费、差旅费及必要的服务费用等,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购买(仪器设备和车辆等)以及工资福利发放等支出。

  二、支持数量、方式和金额

  (一)支持数量。我市每个服务方向有2个推荐名额,每个申报单位均需提供政策服务。

  (二)支持方式和金额。通过竞争性方式进行奖补,每家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不超过 200 万元,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验收。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意向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项目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于6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科(康宁路66号3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项目申报的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4日

  (联系人:林睿思,联系电话:2255144)

 

 

附件:

 

1.附件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项目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