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根据《关于实施“香山人才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和《珠海市香洲区“香山人才”评审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有关企业协助做好2019年度评定的“香山人才”申领2020年各类奖励资助相关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根据《珠海市香洲区“香山人才”评审奖励暂行办法》获评2019年度“香山创新英才”、“香山青年人才”、“香洲工匠”且已申领了2019年各类奖励资助的人才(具体名单届时将发送至相关单位邮箱)。
二、申领补贴项目
工作津贴、住房和生活补贴。
三、申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下载并填报表格及提供相关资料
原获得2019年工作津贴、住房和生活补贴的“香山人才”,需要继续申领补贴的,请人才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登录香洲区政府公共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中“通知公告”一栏,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此外,申领人须提供本人满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社保缴纳证明需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还需提供人才上一年度公司内部考核相关材料复印件(如绩效考核表、员工考评表等)及审核人员要求提供的必要佐证材料。如无相关考核资料,请企业出具人才业绩鉴定报告。如人才本人在区内流动,到新企业就职,由新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上述表格、佐证材料等。附件表格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公司公章。其他佐证材料各1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提交资料
各有关企业请于2020年 11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办公室(香洲区兴华路5号,3楼301办公室),并将电子资料(其中表格要求为EXCEL版本,其他佐证材料可以扫描或者拍照),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zzbrcgzs@zhuhai.gov.cn(文件名统一为:XX单位2019年度“香山人才”申领2020年各类奖励资助(第二次)人员情况统计表)。
(三)注意事项
请各类人才所在企业务必核实人才在岗情况,填报2019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四、申领工作须知
(一)经核实已离开我区或不再与我区企业履行工作协议的各类人才,终止其享受的相关配套奖励。
(二)未能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申领。
(三)企业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协助作假行为的,取消企业人才享受相关配套奖励的资格,并给予企业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才申报的处理。
五、其他事项
申领时间:2020年11 月11日-2020年11月25日;
联系电话:(0756)2133200;2227270;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办公室(香洲区兴华路5号,3楼301办公室);
电子邮箱:zzbrcgzs@zhuhai.gov.cn
附件:XX单位2019年度“香山人才”申领2020年各类奖励资助(第二次)人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