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厅直属有关单位(文化类社会组织),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实践总结、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提高我省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决策科学化水平,我厅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广东省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及2019—2020年度课题补充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市)级文广旅体局、公共文化机构(东莞、中山镇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公共文化机构);
(二)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公共文化和旅游研究机构;
(三)省、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学会、社会组织;
(四)广东或驻粤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二、选题范围
各申报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和课题负责人研究专长,按照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确定研究角度、选题和内容。课题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2年6月20日前;
(二)立项评审时间:2022年8月20日前,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并公布立项课题,对立项课题予以经费扶持;
(三)提交开题报告时间:2022年10月20日前;
(四)提交结题报告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我厅将于2023年底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颁发结项证书。
在结项评审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课题研究成果,可视为省(部)级科研项目,作为图书资料和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本区域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课题申报,多角度、多领域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积极开展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要充分依托当地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践,鼓励按照“三三制”模式组成课题组(包括专家学者、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三种类别),确保课题组研究能力。通过开展制度设计课题研究,总结工作实践,破解问题矛盾,提出建议对策,固化成果应用。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公共文化和旅游研究机构,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等申报主体直接向我厅申报;其他申报主体申报课题统一由市文广旅体局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请各申报主体认真填写《广东省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签字盖章),于2022年6月20日前邮寄至我厅公共服务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至我厅公共服务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请2019—2020年度延期结项的课题研究负责单位(附件4)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结项申请书(附件3)及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版发至我厅公共服务处邮箱,同时将结项申请书(一式3份,签字盖章)邮寄我厅公共服务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年度广东省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指南.doc
2.广东省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3.广东省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