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423,600.00元(人民币肆拾贰万叁仟陆佰元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可超过预算控制金额,否则投标作废标处理。
项目内容:一是对全区使用液化石油气的“三小场所”餐饮店2000家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对全区51个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和8个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开展检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检查任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技术咨询经营范围。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开标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5楼)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3号5楼)开标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56-2635299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6-251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