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编制了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预留资金)支持2020年度企业情况综合、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广东省大数据开发者大会暨2020阿里云峰会·广东、支持工艺美术发展等工作的安排计划和绩效目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3月5日至3月11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0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预留资金政策任务经费安排表
2.2020年度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预留资金政策任务经费分配表
3.2020年度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预留资金政策任务安排表
4.2020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预留资金政策任务绩效目标(省本级部分)
5.2020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预留资金政策任务绩效目标(地级以上市部分)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5日
(联系人:付丽彬,联系电话:020-83133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