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科技创新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银龄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安排流程
(一)招募“银龄专家”。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用人需求,自行招募“银龄专家”,与意向聘请的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协议)。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请用人单位于2020年6月3日17:00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在线填写举荐申报书(见附件),提交至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需通过系统上传申报书盖章件(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
二、工作联系方式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科技人才科:黄计允、梁佩欣,0756-2128733、2128218。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银铃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