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科技创新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银龄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安排流程

  (一)招募“银龄专家”。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用人需求,自行招募“银龄专家”,与意向聘请的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协议)。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请用人单位于2020年6月3日17:00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在线填写举荐申报书(见附件),提交至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需通过系统上传申报书盖章件(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

  二、工作联系方式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科技人才科:黄计允、梁佩欣,0756-2128733、2128218。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银铃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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