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我局现开展2019年新设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申报指南于2019年9月9日前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新设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指南

     2.申报承诺书(范本)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4日

(联系人;麦伟雄;联系电话:2622019)

 

 

附件1

新设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指南

  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珠海市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珠海新设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有关事项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单位

  为上一年度在我市注册并在省知识产权局备案的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

  二、申报条件

  新设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上一年度须完成本市发明专利代理20件及以上,专利电子申请率达100%。

  三、申报材料

  珠海市新设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由申报机构填写奖励申报表)。

  1.《珠海市新设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书》;

  2.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5.上一年度完成本市发明专利代理清单;

  6.申报承诺书;

  7.其他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市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202.105.183.150/)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本申报除网上申报,需提交纸质材)

  2.审核

  市知识产权局审查人员经网上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补正的,退回补正后予以受理。

  3.办结

  市知识产权局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申请人自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市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202.105.183.150/)或珠海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huhai.gov.cn/zhsscjgj/)查询审核结果。


附件2

申报承诺书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本单位承诺遵守《珠海市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及填表说明等相关文件规定,并自愿作出以下声明:

  1.本单位对本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本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单位同意将本申请材料向依法审批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公开;

  3.本单位未被列入珠海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单位承诺上年度所代理的专利电子申请率100%;

  5.本单位愿意配合主管部门按财政资金规定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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