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新能函〔2020〕88号
省地质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州、佛山、韶关、肇庆、江门、梅州、东莞、中山、云浮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省河源监狱、英德监狱、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省职业病防治院,星海音乐学院,省世界银行贷款业务办公室、亚行贷款能效电厂项目执行中心: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理(试行)》(粤府〔2018〕1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本计划下达资金金额共计6500万元(详见附件1),具体执行拨付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滞留、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
二、请相关市节能主管部门协调本地区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随时掌握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建设情况。
三、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并积极配合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估等后续监管工作。
四、严格执行按月报送制度,做好资金进度和项目建设报送工作,各项目单位应于每月7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等报送我局。请相关市节能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准确报送上述信息。
附件:1.2020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2.2020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0年2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帮镇,020-83138594;邮箱:jiangbzh@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