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保险作用,促进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有效分散和化解科技创新创业风险,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根据《珠海高新区科技保险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珠高办〔2016〕1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珠海高新区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珠海高新区科技保险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珠高办〔2016〕16号)要求的高新区主园区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本次科技保险费补贴的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缴足全部保险费并已起保。
( 二)申请科技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补贴的,购买科技保险日期不受条件(一)限制,仅需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结清贷款便可申请。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补贴标准
每个企业当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具体补贴比例如下:
险种 |
补贴比例 |
|
1 |
科技企业专利保险 |
30% |
2 |
科技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
30% |
3 |
科技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 |
30% |
4 |
科技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
15% |
5 |
科技企业产品责任保险 |
15% |
6 |
科技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
15% |
五、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两部分。
(一)纸质材料
1.珠海高新区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申请表;
2.科技保险合同和科技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申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补贴的,应附相应的贷款合同及还本付息凭证复印件;
6.为相关特定企业的,应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高层次人才-国家特聘专家”证书、人才企业证书、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文件、创业大赛获奖证书等相关所需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
8.企业的收款信息,包括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等。
(其中第1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第2项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第3-8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电子文件
企业需将word格式的《申请表》和其他纸质材料的扫描件,打包成一个文件压缩包,以“XX公司科技保险费补贴申请材料”命名,并发送至电子邮箱:czzybt@163.com。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并承担责任,不得弄虚作假。
(二)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地址:珠海高新区大洲科技园A区50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小姐,联系电话:3629990
佘先生,联系电话:3616056
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