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积极发挥工业设计对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范围。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以及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数量。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地市可额外增加推荐5家。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推荐方式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企业(机构)申报,并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推荐名单请按要求进行排序,推荐文件、汇总表以及申报材料(需编码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式一份)请于2022年5月23日前报送我厅(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需在上报材料中附相关管理办法。

 

附件:

  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基地)

  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5.地市推荐汇总表

  6.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21日    

 

(联系人:梁家中,联系电话:020-83135953,邮箱:liangjz@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