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本单位现就珠海市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关于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开展推选节目参加2020年珠海市民艺术节比赛委托执行服务采购项目(计划号/编号:珠横新社采〔2020〕019号)”公开面向符合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邀请,欢迎前来参加报名报价投稿。
一、项目具体事宜
(一)项目名称:关于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开展推选节目参加2020年珠海市民艺术节比赛委托执行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报名、报价详情请下载:附件于提供“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开展参加2020年珠海市民艺术节比赛委托执行服务采购项目”的“应邀”需求资料清单;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万叁仟元整(¥93,000.00)(报价上限: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当无效文件处理);
(四)本项目根据财政及相关规定为“询价”模式;
(五)服务期及交付期款项: 以货物到达、成果交付、时效约定等验收后支付相应约定款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评选办法:本项目按照我局“综合评分法”评选。
二、报名、报价投稿要求
(一)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成立登记,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且持有合法有效的执照证书、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法人;
(二)根据我局的相关要求提供“应邀需求资料清单”(详见附件);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报价”。
三、项目资料有效送达的相关要求
(一)此项目邀请通知的“报名及报价”投稿资料有效期为挂网公布之日起计算5个自然日内;
(二)电子版送达方式:项目报名资料投稿等资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彩色)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uban302@163.com);
(三)纸质送达方式:打印加盖公章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送至:珠海市横琴新区(镇政府)德政街26号社会事务局C101室(采购办收);
(四)“封面”及“标题”均写明“xxx公司/协会/俱乐部:参加xxx项目的报名投稿材料”。(注:扫描件或纸质件模糊不清或没按要求办理的,视同无效资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四、项目无效(流标)的适用条件
该项目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流标)处理:
(一)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并参与“应邀”事宜;
(二)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三)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四)不同供应商的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相互混乱或混装;
(五)不同供应商的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发送或亲自送达出处一致;
(六)参加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经营范围等资格审查排除后不足3家。
五、公布单位联系方式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德政街26号;联系方式:0756-8937078。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0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1.关于提供“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开展参加2020年珠海市民艺术节比赛委托执行服务采购项目”的“应邀”需求资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