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社会团体: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1﹞282)要求,2022年度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24日,过期不予以受理。
二、项目支持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项目。
三、报送材料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
四、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3份。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材料1份、可编辑的附件4和附件5的电子版本1份。
附件: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
珠海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王诗宇 联系电话:2159876)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人:彭耀静 联系电话:268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