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1〕96号)要求,现制定我市《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各申报企业对照指南要求按属地原则向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连同PDF格式电子文档)报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辖区企业的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3月18日前报至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

  专此通知。

 

  附件: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doc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1月29日

(联系人:陈少玲,电话:0756-2538392,邮箱:swjcsl@zhuhai.gov.cn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附楼305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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