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76号),启动2021年第二批博士和博士后经费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我市申报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市属各单位(不含在珠高校)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个人,对照《珠海市2021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请操作指南》,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

  二、截止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申请,截至2021年10月31日结束。

  三、申请方式

  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按要求提交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指导监督,准确把握申请对象、条件及相关要求,确保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

  (二)把握好时间节点,注意经费申请截止日期,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提交。

  (三)提前做好经费拨付准备,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请各区根据本区申报情况将区级负担资金及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附件:珠海市2021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报指南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