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市级“粤菜师傅”
培养基地和大师工作室的通告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239号)精神,现就申报2020年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和大师工作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餐饮行业企业,开办有烹饪培训专业、办学条件较好、培训质量较高的在珠高校、技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已被认定为省、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和大师工作室除外)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参照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认定条件(附件1);
(二)市级粤菜师傅技能大师工作室,参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条件(附件2)。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符合条件的,分别填写《珠海市“粤菜师傅”培养基地申请表》(附件3)、《珠海市“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申请表》(附件4),于2020年5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以下简称区局)。同时,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做好现场评估资料(参照附件5、附件6要求)准备。
各区局加具推荐意见后,请于5月11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办机构。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和大师工作室。
(三)拟认定的单位,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珠海市‘粤菜师傅’培养基地”、“珠海市‘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并授予牌匾,且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和大师工作室。
四、经费资助
被认定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一次性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被认定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资助金分五年期发放,首期发放30万元,每年经年度评估达标的发放5万元。
五、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市经办机构) |
0756-3951086 0756-3951019 |
香洲区兴华路156号四楼 |
横琴新区横琴镇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服务所(横琴新区经办机构) |
0756-8688512 |
横琴新区天河街28号一楼 |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香洲区经办机构) |
0756-2227191 |
香洲区兴华路5号 |
金湾区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金湾区经办机构) |
0756-7263791 0756-7260121 |
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1栋1楼劳动社保综合服务厅人社业务综合接办窗口 |
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斗门区经办机构) |
0756-5555092 0756-5522219 |
斗门区井岸中兴南路477号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高栏港经济区经办机构) |
0756-7268377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高栏港大厦11楼 |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高新区经办机构) |
0756-3629610 |
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区1楼政务中心 |
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万山区经办机构) |
0756-2170177 |
香洲区情侣北路381号海岛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
珠海保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税区经办机构) |
0756-8686186 0756-8678102 |
珠海保税区宝盛路8号国贸展示中心1楼服务大厅 |
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195号)
2.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认定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5号)
3.珠海市“粤菜师傅”培养基地申请表
4.珠海市“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申请表
5.珠海市“粤菜师傅”培养基地现场评估表
6.珠海市“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现场评估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