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内有关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十四五”规划》,为充分发挥智库专家的技术支撑和创新赋能作用,促进政校研企多方对接和乡村休闲领域科研成果深度转化,推动全省乡村休闲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计划建立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以下简称智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库专家和咨询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征集遴选。
二、遴选范围
(一)智库专家: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涉及乡村产业、发展研究、规划设计、休闲农业、旅游管理、策划运营、乡村文化、低碳环保、美学设计、音乐创作、园林景观、乡建施工、营销推广、投资融资、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二)咨询机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规划设计、咨询策划、创意设计、音乐、美丽乡村建设、园林景观设计施工、乡村文化活化传承、旅游基础设施、康养旅居产业运营、装配式住宅、房车露营装备制造、乡村旅游运营、数字乡村、投融资、法律、互联网营销推广、产业展销论坛、专项赛事等领域的企业等专业机构。
三、遴选条件
(一)智库专家
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和热爱“三农”。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1.在农业、旅游、经济、管理、营销、生态、环境、景观、规划设计、民俗、文化、创意、美术、音乐、投融资、电商、法律等领域具有系统和专业的知识体系与技术水平。
2.热心乡村休闲产业工作,愿意承担相关研究、咨询、评审等工作,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
3.入库专家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业从业经验和学术水平。
(二)咨询机构
入库咨询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管理制度完善,具备执业资质且执业质量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规处罚记录,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愿意从事省乡村休闲产业相关评审咨询工作,遵循规范管理要求。
四、服务内容
智库实行省、市、县有关部门共享。智库专家、咨询机构主要提供如下服务事项:
(一)对全省乡村休闲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研究报告、法律咨询等提供咨询论证。
(二)对全省乡村休闲产业的发展现状、典型模式、存在问题等开展深度调研和课题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参与乡村休闲领域有关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四)为全省乡村休闲产业的资源整合、规划设计、创意策划、运营管理、品牌打造、产品开发等提供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引导智库专家、咨询机构对接省内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开展中、长期辅导,重点帮助经营主体挖掘主题特色,围绕主题打造品牌形象、设计体验活动、开发系列产品、设计农田景观等。
五、征聘程序
专家、咨询机构由各市推荐及自荐,经审核、公示、入库程序择优聘任。今后可结合实际需求增补。
(一)智库专家
1.市县推荐。专家自愿填写《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专家推(自)荐表》(附件2)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并将《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专家汇总表》(附件1)、《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专家推(自)荐表》(附件2)书面材料和扫描电子版报送至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2.专家自荐。省直等单位专家填报《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专家推(自)荐表》(附件2),直接报送书面材料和扫描电子版。
(二)咨询机构
1.市县推荐。有关机构自愿填写《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咨询机构推(自)荐表》(附件4)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并将《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咨询机构汇总表》(附件3)、《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咨询机构推(自)荐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书面材料和扫描电子版报送至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2.机构自荐。省直等相关领域咨询机构填报《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咨询机构推(自)荐表》(附件4),直接报送相关佐证书面材料和扫描电子版。
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5日。报送材料不再退回,请提交复印件或另留原件,上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杨琴 联系电话:020-8724035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
邮编:510500
邮箱:a37288354@126.com
附件:1.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专家汇总表
2.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专家推(自)荐表
3.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咨询机构汇总表
4.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智库咨询机构推(自)荐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