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92号)要求,结合珠海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及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二)引进重大科技创新资源
(三)地市科技服务能力提升
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材料
根据指南要求提交《2021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请顺序装订,一式5份,并在规定的地方加盖公章。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开展申报,编写申报材料。
(二)受理。申报材料一式5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寄)至相应业务科室(详见申报指南)。
(三)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受理申报材料后,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对通过的项目,由市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报送材料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6月17日。
五、其他
申报单位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及实施纳入科技诚信体系建设范畴。
附件1:2021年省科技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书.doc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