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珠海市斗门区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斗门区生态堤防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斗门区生态堤防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二、项目概况:本次建设工程拟开展建设生态堤防总长度约35公里,其中乡村段堤防长度约27公里,城区段堤防长度约8公里。主要选用景观性草本植物、乔木品种等对海堤堤前滩涂地进行生态改造。总投资约为1.18亿元。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负责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即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预算(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标底、预算造价等)、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和审计配合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预算阶段:

(1)进行工程计量、编制并出具工程量清单;

(2)了解项目周边环境,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

(3)编制和出具工程施工预算;

(4)配合预算对数和审核;

(5)如发现施工图有缺陷或设计深度不够或不符常规设计时,应及时地向招标人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6)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工作;

(7)在招标人施工合同签订后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做预算交底。

2、施工阶段:

(1)根据施工招标文件对风险包干的内容进行辨别;

(2)参加设计变更等有关的工程例会;

(3)进度款(计量与支付)审核;

(4)对变更和签证进行造价分析(经济合理分析),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5)协助招标人进行有关材料、设备询价工作,负责提供有关材料、设备的信息价;

(6)协助拟定与合同有关经济条款;

(7)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计算或审核其造价;

(8)提供涉及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9)过程资料整理、归档;

(10)根据工程需要和业主要求,安排人员进行驻场服务。

3、完工结算阶段:

(1)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

(2)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并做好该项目的结算审核及经济指标分析,做到公平、公正、廉洁;

(3)工程所有单位工程验收后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4、如项目需审计,要配合审计工作直至项目审计完结。

四、造价咨询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法律法规、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达到相关规定及本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深度。

五、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建设项目完工结算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评审、审计止。

六、招标金额: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上限)31.00万元整(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超出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七、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投标报价与中标价相等,采用随机摇号按照大号在前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若中标者中标后被取消中标资格,则由第二候选人中标,规则以此类推。

八、费用支付和结算

1、中标人提交工程预算成果文件并经区投审中心审核批准后,按造价咨询费预算批复价乘以中标率(中标率=中标价/投标限价)和中标价对比取低值,支付至该值的30%。

2、完成单位工程验收后,按造价咨询费预算批复价和中标价对比取低值,累计支付至该值的45%。

3、中标人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并经区投审中心审定后,办理造价合同结算工作,并按区投审中心结算核定的造价咨询费和中标价对比取低值累计支付该值的95%。

4、财务决算和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余额。

5、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区投审中心审核核定的费用,若实际费用超过区投审中心结算审核批复中的费用,则按审核批复中的费用结算。若已支付的费用超出结算价的,中标人须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无条件退还。

5、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存在下列情况的,招标人有权扣除造价咨询费中标价的5%:预算金额核减率>8%;结算金额核减率>5%;上述核减率为(送审金额-批复金额)/送审金额。

6、中标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在未取得区投审预算审核批复前,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不支付额外的酬金。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2、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九、投标报名提交资料:请有意向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20年01月14日下午5:00前,将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dmfjzx@126.com或传真至0756-5532169。

十、开标日期:请提交报名资料参加该项目投标报价的单位,于2020年01月16日下午15:00参加开标会。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3楼会议室。

十二、开标时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6、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报价书原件(见附件,需密封)。

8、以上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扫描后刻光盘,一并提交。 

联系人:王工

电话: 2782761;13926987763

传真: 0756-5532169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湾路670号

         联系时间:8:30至12:00,14:30至17:30

 

附件:附件1:投标确认函.doc

                    附件2:投标报价书.doc

                    附件3-4:身份证书及授权委托书.doc

 

 

                                                                  斗门区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

                                                        2020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