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资金申报工作,根据《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实施细则》(珠商〔2020〕71号)精神,市商务局制定了《珠海市2020年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1.申报时间:2020年6月24日-7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流程:申报该项目资金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通过登陆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202.105.183.150 )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递交正式装订材料至窗口(7月14日前完成)
(联系人:市商务局彭耀静,2682781;保税区统发局肖楠亚、高晓琪,8817883)
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发展局
2020年6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