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引导全区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根据《金湾区技术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珠金府办〔2017〕10号)相关规定,现开展申报金湾区2021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本次申报共分3个专题。
(一)工业机器人应用(机器人购置方向);
(二)工业机器人应用(机器人销售方向);
(三)智能化设备改造。
二、申报指南
申报金湾区2021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各专题的申报条件、扶持方式、扶持标准和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请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网上形式审核—纸质材料报送—项目初审—项目完工评价及现场核查—项目审计及公示—资金拨付
四、时间安排
(一)企业网上申报(10月27日- 11月5日下午17:00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单位)请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申报管理平台”(地址:http://fc.jinwan.gov.cn:8323/jw_fczj/index.html#/home)进行申报。
(二)网上形式审核。申报主体网上提交审核后,主管部门按照“先报先审”的原则审核企业在线填报的信息,形式审核不通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初审上传的申报材料
1.金湾区2021年技术改造类资金申报书;
2.项目备案证及变更函;(机器人销售方向不用提供)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4.2020年度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5.2020年度金湾区纳税证明;
(三)纸质材料报送(11月2日-11月13日下午17:00)
初审通过后,企业(单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参照申报指南顺序)装订成书册,和完工评价申请报告一并报送至区科工信局。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3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3楼民生事务综合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电话7260614、7260597。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四)项目初审(11月16日-11月20日)
申报企业提交纸质材料审核后,主管部门将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初审评审,资料不合格企业将收到“审核不通过”及具体原因的信息,请各企业按照信息提示修正申报内容并重新提交。初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五)项目完工评价及现场核查(根据初审结果安排)
我局将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初审通过、未验收的项目逐个进行完工评价。具体评价时间以第三方通知为准,企业需根据专题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申报专题相关纸质材料准备一份、清单3份、电子档文件、相关原件按清单顺序留存备查)。
(六)项目评审
区科工信局对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拟定资金使用方案,经区科工信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后,将资金使用方案在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申报管理平台公示。
(七)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经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拨付。
五、材料要求
(一)各专题申报材料按附件1(申报指南)要求准备。
(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规格、封面盖企业公章、附有目录及页码、正反面打印、胶装成册(请不要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整本材料加盖公司骑缝章。
(三)费用支出笔数较多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编制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汇总表。
(四)纸质材料无目录及页码、不完整、模糊不清等,一概作退回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项目需要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申报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注意网上申报截止日期。
(二)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单张发票不得同时用于多个专题重复申报补贴。
(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技改资金,或挪用技改资金等情况,区科工信局有权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项目企业在三年内不得享受各级财政支持。
(四)获得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3:金湾区2021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承诺书.doc
附件4:区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doc
附件8:金湾区技术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珠金府办〔2017〕10号).pdf
附件9:关于进一步做好金湾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doc
珠海市金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黄维杰,联系电话:7263281)
关于申报金湾区2021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套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