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适应基础教育的发展和教育评价改革的需要,确保我市各类市级教育质量监测命题工作高质量顺利、平稳进行,根据《珠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命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从全市中小学校和区级教研部门遴选推荐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初中学业质量监测、高中学业质量监测、职业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等命题候选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一)对象范围
珠海市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区教研员。
(二)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合作精神,作风正派踏实,组织纪律、保密观念强,服从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教材、相应学段教育教学评价体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与任教学科相适应的专业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从事一线教学6年及以上。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较长时间的封闭命题工作。
5.志愿参加命题工作,能够随时接受选调。
二、推荐数量
(一)小学学业质量监测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各区各学科名额如下(包括教研员、小学教师):
香洲区 |
斗门区 |
金湾区 |
高新区 |
横琴新区 |
|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
12 |
6 |
3 |
2 |
1 |
(二)初中学业质量监测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法、历史、地理,各区各学科名额如下(包括教研员、初中教师):
香洲区 |
斗门区 |
金湾区 |
高新区 |
横琴新区 |
|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 |
12 |
6 |
3 |
2 |
1 |
(三)高中学业质量监测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市直属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不少于3人。
(四)职业教育学业质量监测
语文、数学、英语,各市直属职业高中各学科5人。
三、推荐办法与要求
(一)推荐办法
1.各区教研部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进行遴选和推荐。候选教师须经所在学校、区教研部门审核并加盖相应公章后上报(直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可直接上报)。市教研院将在汇总、审核各区及高中学校推荐人选后,按照《珠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命题管理办法》进行遴选,确定专家库入选人员名单。
2.为较全面了解掌握候选教师情况,入选教师须认真填写《珠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命题候选教师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3.命题候选教师汇总表以区或高中学校为单位统一填写《珠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命题候选教师个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推荐命题候选教师是做好市级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区教研部门、市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指定专人负责推荐工作的落实。
2.推荐命题候选教师参加市级教育质量监测命题工作是各区教研部门和市直属学校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希望各单位推荐遴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候选教师经审查合格并被聘为命题教师后,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命题教师在命题期间的教学和其它工作。
4.各区教研部门、市直属学校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珠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命题候选教师个人信息登记表》《珠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命题候选教师个人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送到珠海市教育研究院四号楼303室,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2的WORD版本发至邮箱:569809482@qq.com。
联系人:赵枫;联系电话:2121316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珠海市教育局
附件:1.珠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命题候选教师个人信息登记表
2.珠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命题候选教师个人信息汇总表
珠海市教育研究院
2021年8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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