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讲

  为进一步指导我市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我局邀请了省相关专家召开政策宣讲会,请各区工信相关负责人、企业相关负责人积极参加。

  (一)报名时间:至2021年10月21日12:00截止(附件1报名二维码)。

  (二)讲座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下午14:30-16:30。

  (三)讲座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路2号珠海德翰大酒店4楼国旺厅。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各申报企业于11月8日24:00前,按省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将附件2的基本信息表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电子版报各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报送纸质材料。

  网上初审通过后,按要求编制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其中:须从申报系统下载经网上初审通过后带项目编号水印的评价表、承诺书,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企业公章后,于11月11日前交各区工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申报推荐

  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实际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可实地核查),统一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含基本信息汇总表)和申报纸质材料送至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与技术改造科(地址:香洲区康宁路66号人社局大厦405室,联系电话:2220508)。

  三、其他

  请各区工信部门在今年的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辖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对符合要求的,请各区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及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一份),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与技术改造科。

  专此通知。

 

  附件:1.报名二维码

             2.基本信息表

             3.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

             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

报名二维码

 

图片1.png

 

附件:

 

1.附件2:基本信息表.xlsx

2.附件3: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doc

3.附件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