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59号)和内部审计统计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报送2019年度内部审计统计报表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统计范围
《内部审计情况报表》的统计范围为省直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基本情况。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和单位,由省级部门和单位负责汇总报送;省一级预算部门单位的所属单位,由省一级预算部门单位汇总报送;省属企业的所属企业,由省属企业汇总报送。
二、统计区间
《内部审计情况报表》统计区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内部审计情况报表》电子文件发至邮箱gdnsjdc@126.com,并将盖章后的纸质件报至省审计厅(内部审计监督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1号710房,邮编510630。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审计厅门户网站(http://gdaudit.gd.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下载:
广东省审计厅
2019年11月25日
(联系人:邹维导,电话:020-8707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