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富山工业园,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工信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符合要求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参加投保,积极推进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承保保险公司须符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7〕60号)相关要求,且完成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产品备案。

  三、2020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新增“承保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备案编号、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名称、承保时点符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公司条件的证明材料”,请注意按要求提供。

  四、申请企业必须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6)。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如出现伪造项目材料虚假申报等恶意骗补等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失信企业信息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奖惩并向社会公开,5年内停止其申报国家、省、市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资格。

  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21年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另附电子版)报送至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3.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

                4.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地市审核)

           5.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

             6.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监管分局

  2021年1月4日

  (联系人: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王依桐,电话:2138270;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监管分局,袁鹏,电话:3328430)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_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3.《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pdf

4.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地市审核).docx

5.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docx

6.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