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孵化器、加速器:
根据《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珠高〔2021〕39 号),我中心现组织开展2021年珠海高新区港澳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元创业空间”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资质的孵化器、加速器。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孵化器或加速器资质;
2.能为港澳创新创业项目提供相对集中的办公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
3.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孵化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创新创业项目租赁200平方米以内的场地每年只收取1元租金(含管理费)。
三、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3日
四、申报材料
1.珠海高新区港澳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元创业空间”备案申请书;
2. 孵化载体情况介绍;
3.运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 获得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资质证明文件;
5.孵化场地产权证明、可支配使用的“1元创业空间”场地功能划分平面图等场地证明材料;
6.“1元创业空间”实景图;
7.港澳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元创业空间”建设方案。
五、注意事项及咨询电话
1.各申报单位应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 咨询电话:0756-3629979、0756-361605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珠海高新区港澳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元创业空间”备案及运营奖励申请指南》及相关附件
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