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与《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符合粤人社规〔2020〕33号、粤人社规〔2019〕52号等有关规定的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或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的技术人才(以下简称“申报人”)。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申报方式
2020年度全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以线下流程办理,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完毕,申报人在系统补充录入相应信息,按程序生成职称电子证书或证明。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工作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我省常规职称评审相同,结合我省每年度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一并向相应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相应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用于高一层级职称评审。
(二)纸质申报材料
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的相关表格,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文件下载栏目下载。纸质、电子申报材料需一并报送。
1.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出具单位报送函(附件1),主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一个单位多人申报只需出具1个函件)。
2.考核认定纸质材料:
(1)《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盖章原件各1份。(A4纸规格双面打印。)
(2)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
(4)业绩成果材料1份。
上述第(2)~(4)项纸质材料现场受理后退还。
3.职称确认纸质材料:
(1)《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盖章原件1份。(A4纸规格单面打印。)
(2)职称证书原件一份。
(3)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一份。
上述第(2)(3)项纸质材料原件现场受理后退还,收复印件。
4.重新评审纸质材料:
相关纸质材料及要求参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601号)执行。
(三)电子申报材料
电子材料均为上述纸质材料的扫描版文件,格式为:
1.单位名称-单位报送函.PDF及.DOC(X)两种格式文件各一份一并提交。(一个单位多人申报只需1个文件。)
2.专业-认定(或确认)级别-姓名-认定(或确认).PDF。(个人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有关材料,合成1个PDF文件,在保证扫描清晰的情况下,考核认定的文件大小不宜超过100M,职称确认的文件大小不宜超过10M)。
三、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收费
按《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收取,均为280元/人。收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材料受理时间
截止至2020年10月2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材料报送地点
参照粤自然资函〔2020〕601号,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单位报送函
2.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表
3.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填写说明及样表
4.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填写说明及样表
5.申报人员审核汇总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