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办〔2022〕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56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申报工作,我局特制订本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6月22日前完成初审;请各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按时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我局已委托珠海市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协助承担资料收集和申报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壮大新型消费项目及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资金申报材料(封面)

  3.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壮大新型消费项目申报表

  4.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项目申报表

  5.承诺书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5月23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张芳,电话:2159871;珠海市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联系人:沈文平,电话:8681333,邮箱:zhacc1010@163.com)

 

附件:

附件1: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壮大新型消费项目及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资金申报材料(封面).doc
附件3: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壮大新型消费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5:承诺书.docx

相关链接: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