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湾区创新驱动发展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珠金组通〔2019〕60号)
(二)《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和产业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珠金人社〔2019〕84号)
(三)《金湾区产业人才培养暂行办法》(珠金人社〔2019〕83号)
(四)《2021年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
二、申报项目及补贴标准
(一)产业人才专业技术提升奖励
1.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
2. 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
3. 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
(二)产业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奖励
1. 取得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
2. 取得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
3. 取得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
三、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格条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符合《2021年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内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 在名录内企业工作,持有2021年金湾区产业人才卡;
2. 相应证书考取(通过)时间在首次取得金湾区产业人才卡时间之后;
3. 考取(通过)相应证书后继续在金湾区工作满1年;
(说明:本次申报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11月20日,故本次申报的证书考取考取/通过时间至少应在2020年11月20日及之前。)
4.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须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且符合对应的工种及等级均符合证书考取当年的《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四、申请材料
(一)产业人才专业技术提升奖励
1.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
2. 佐证材料(职称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或考试报名表或成绩查询网页截图等),资格证书已在“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备案的可直接提供系统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3. 一类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系统申报页面直接填写)。
(二)产业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奖励
1.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官网查验结果截图(网址http://zscx.osta.org.cn/)及对应的《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截图;
3. 一类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系统申报页面直接填写)。
五、申报流程
申报采用网络系统申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管理平台(http://fc.jinwan.gov.cn:8323/jw_fczj/index.html#/home)进行业务申请和业务受理,具体如下:
(一)账号管理
个人和企业请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管理平台注册申请账号。
(二)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在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逾期将关闭申请功能,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管理平台申请页面(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按要求填报业务信息后,个人业务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受理
用人单位须在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逾期将关闭受理功能,视为单位自动放弃)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管理平台受理页面(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按要求审核并受理业务信息后,受理通过的业务信息将上报至区职能部门审核。
(四)职能部门审核
区职能部门将根据政策文件对个人和企业提交的各项资料信息进行审核。经职能部门审核不符合要求退回修改的,系统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用人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修改上报。
(五)公示
审核结果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补贴发放
1. 经公示无异议,发放补贴;
2.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款“偶然所得”适用税率20%为个人补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规定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六、咨询方式
1. 窗口咨询电话:0756—7260614、7260597
2. 政策咨询电话:0756—7262615、7263397
3. 系统咨询电话:18575613920
4. 咨询邮箱:zhjwhr@zhuhai.gov.cn
5. 咨询地址: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1栋1楼110室
七、本指南由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16—2021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2. 金湾区产业人才培养暂行办法(珠金人社〔2019〕83号)
3. 2021年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2016—2021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rar
附件2:金湾区产业人才培养暂行办法(珠金人社〔2019〕83号).pdf
附件3:2021年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