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横琴智慧金融产业园入园及租金补贴申请的标准和流程,我中心更新了《横琴智慧金融产业园入园及租金补贴申请指南》,并经区管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横琴新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5日
横琴智慧金融产业园入园及租金补贴申请指南(2020年修订)
横琴智慧金融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入驻单位类别主要分为金融持牌、金融科技、量化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富管理以及其他促进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发展的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入驻单位)。为规范申请入园及租金补贴等流程,特制定本指南。
一、园区范围
采用“一区多园”发展格局,范围涵盖横琴岛内拥有合法产权的商业办公楼宇。
二、入驻单位类别及相应条件
(一)金融持牌类
1.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的持牌金融机构总部及其分支机构。
2.经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地方金融机构。
(二)金融科技类
1.主营业务为金融科技或相关业务;
2.具备3名以上(含,下同)拥有3年以上金融科技方向研究或实操经验的专职人员;
3.拥有一套以上成熟的自主研发的金融科技产品或拥有1个以上软件著作权或已授权专利;
4.从事数字经济、区块链等前沿研究,设立相关机构的企业、组织或机构。
以上条件1为必要条件,其余满足2条即可,港澳或特别优秀的企业、组织或机构可一事一议。
(三)量化投资类
1.企业主营业务为量化投资及相关业务;
2.具备2名以上拥有2年以上量化投资从业经验的专职人员;
3.团队成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数学、统计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电子工程学及其他与量化投资相关专业;
4.具备1名以上曾管理1亿元(人民币,下同)或等值外币以上资产规模的量化投资专职人员;
5.已制定一套以上量化投资策略产品;
6.团队成员具有海外知名金融机构量化投资从业经验。
以上条件1为必要条件,其余满足3条即可,港澳或特别优秀的企业、组织或机构可一事一议。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类
1.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或备案;
2.实缴出资金额不少于250万元;
3.具备3名以上拥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专职人员;
4.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管理团队累计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6亿元或等值外币;私募证券投资管理团队累计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等值3亿元或等值外币;
5.以金融科技等为主要投资方向;
6.已发行私募基金产品或承诺入园后半年内发行。
以上1-3点为必要条件,符合第4-6点的优先考虑,港澳或特别优秀的企业、组织或机构可一事一议。
(五)财富管理类
1.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合并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元或等值外币;
2.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具备1名以上拥有5年以上财富管理经验的人才;
3.拥有港澳地区财富管理牌照或内地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特别优秀的企业、组织或机构可一事一议。
(六)其他类
经横琴新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准,对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企业、组织或机构。
三、租金扶持
(一)满足条件
1.自本指南发布实施后,在横琴新注册登记并依法依规经营纳税的企业、组织或机构;
2.在横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并实际入驻、实地
办公;
3.满足本指南第二条《入驻单位类别及相应条件》中所列条件;
4.未曾享受横琴岛内同类办公场地租金扶持政策。
(二)扶持标准
1.补贴单价:按实际租金进行扶持,最高不超过120元/㎡/月。
2.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最高20㎡,按依法在横琴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人数核算,如确有特殊情况的,由横琴新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予以一事一议。
3.补贴时限:按照“先交后补”原则,实行“半年一补”政策,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
4.补贴评定:享受租金扶持每满12个月,企业按附件3提交年度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用以评估入园资质、核算下年度补贴单价及面积。
四、申请入园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入园的单位,按附件1准备好相关文件,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anam@hqfa.cn,咨询电话:0756-8937901。
(二)初审:横琴新区金融服务中心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通知申请单位提交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报横琴新区金融服务局局务会议审议。
(三)复审:横琴新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四)入园:商业写字楼宇物业方/第三方运营单位协助入驻单位办理入驻相关手续。
五、租金补贴流程
(一)申请及补贴时间
租金补贴每半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分别为每年的3月、9月。
租金补贴时间为:每年的3月至8月、9月至次年2月。
(二)提交资料
入驻单位按附件2向商业写字楼宇物业方/第三方运营单位提交租金补贴申请资料。
(三)受理审核
1.受理和初审:商业写字楼宇物业方/第三方运营单位对相应入驻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商业写字楼宇物业方/第三方运营单位将通过初审的入驻单位申请材料报横琴新区金融服务中心。
2.复审:横琴新区金融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认
定。
3.终审:经复审通过的,由横琴新区金融服务中心报横琴新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4.公示:经终审通过的,在横琴新区官方网站对拟扶持租金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原则上一个月内拨付扶持租金补贴。
六、附则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指南发布实施前,已经注册登记的企业、组织或机构申请入园,参照《横琴智慧金融产业园入园申请指南》(横新金通〔2019〕3号)场地租金扶持标准,进驻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17栋的,按最高10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进行扶持;进驻横琴岛内其他拥有合法产权的商业办公楼宇的,按最高100/元/平方米/月、人均最高20㎡的标准进行扶持。本指南发布实施后新注册登记的企业、组织或机构,按本指南规定的标准执行。
申请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其入园及租金补贴申请:
1.已被列入或曾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移出的。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件:1.横琴智慧金融产业园入园申请资料清单
2.横琴智慧金融产业园租金补贴申请资料清单
3.**公司**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附件: